11月11日,锦江酒店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就Groupdu Louvre(卢浮集团,“GDL”)3000万欧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签署《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日,锦江酒店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亿欧元,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11月11日,锦江酒店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就Groupdu Louvre(卢浮集团,“GDL”)3000万欧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签署《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日,锦江酒店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亿欧元,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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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就卢浮集团3000万欧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签署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