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其中,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文物局,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此外,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 对拟在试点地区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其临时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宽至2年,且允许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其相同的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