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国家旅游局与保监会联合发布《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8月29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游客在旅途中遇到事故受伤,可望由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
前天,国家旅游局与保监会联合发布《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8月29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游客在旅途中遇到事故受伤,可望由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
征求意见稿强调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且逾期不改的旅行社将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同时,征求意见稿加入了很多人性化的条款,如: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等。
© 以商业目的使用环球旅讯拥有版权的内容,请遵循环球旅讯 版权声明 获得授权。非商业目的使用,请遵循 CC BY-NC 4.0。
请输入观点
请输入验证码
评论区
暂无评论